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国土部这样说!

2017-01-13 09:59 来源:未知 作者:gongdinglaw

   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如何处理,提出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自动续期不收费!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针对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为解决这些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

 

  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不收取费用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意见》尊重并回应了民意,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

 

  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

 

  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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