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蓝色字体关注不良资产执行法律咨询!
不良资产执行法律知识普及
案件情况
刘某与叶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叶某、杨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454万元及利息。因二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杨某发出扣押令,要求其将名下登记的两辆车交由法院处置。杨某答复称,车辆已被债权人扣走,不受本人支配,无法交给法院拍卖。执行法官调取两被执行人微信支付消费记录,发现其在本案执行期间有多次通过微信支付缴纳停车费的记录,该车辆极有可能为登记在杨某名下的奔驰汽车。此外,两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期间月均微信消费支出竟超过两万元,明显超出普通人的消费;杨某还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购买了数期理财基金产品。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刘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受理并进行了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叶某及杨某主动将奔驰车交法院扣押处置并申报了财产,亦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刘某向法院撤回了刑事自诉。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被执行人利用新型支付方式隐瞒财产、进行高消费、规避法院执行的典型案例。执行法官着眼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新型支付方式,通过调取收支消费记录或明细,发现被执行人隐匿的银行账号、车辆、收入状况、消费情况等信息,为案件执行提供更多的财产线索并固定相关拒执证据。本案中叶某、杨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交出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且有高消费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申请执行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利用法律武器震慑了被执行人,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郭军律师
职位:主任律师
电话:400-697-0701
业务专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土地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等。
张帆律师
职位:实习律师
电话:400-697-0701
业务专长:房地产继承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企业法律咨询等。
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697-0701
传真:021-33856629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388号永鼎大厦701-704室(地铁1号线4号口出)
本文编辑:洪静 本文素材整理:来源网络
公鼎开通微信在线咨询
公鼎律所现已开通律师微信在线咨询服务,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 如非工作时间无法及时解答您的提问,您即可在平台留言并留下微信号或联系方式,我们会在下个工作日给予您回复,欢迎大家前来咨询,公鼎律所竭诚为您服务!
关注我
发现更多精彩
(点击公众号-“在线咨询”,资深律师免费在线解答)
声明:发布图文,来源于网络,为了研习法律、传递信息、宣传法治,与商业利益无关。如无意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